关于第二届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办理招调工相关事项的通知


    参加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设计师,符合深劳社[2005]109号文件相关规定,并符合深圳市2005招调工政策的,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下达专项招调工指标。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规定,本年度招调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1115,为确保各须招调入户的获奖设计师顺利办理申报手续,特将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获奖设计师所在单位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劳动人事立户的,请在1114日前直接通过所在单位直接申报;

 

二、    获奖设计师所在单位未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劳动人事立户的,可直接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协会办公室,委托市室内设计师协会代办相关申报手续。相关材料包括:

申报设计师已婚的须递交:

1、  本人及配偶方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  本人及配偶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  本人结婚证书(照片页及本人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4、  本人及配偶方的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  本人的中、高级的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6、  有小孩的需要孩子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需随迁子女需身份证号码及学历证明。

7、  社保卡原件。

申报设计师未婚的须递交:

1、本人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3、本人的学历证书(本科生需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的中、高级的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原件。

 

三、    协会周六正常上班,须委托协会代办申报的设计师请务必在1112(周六)之前把相关资料提交至协会。

 

四、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小姐,电话:0755-83869411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20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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