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招调员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管理规定》和《关于我市2005年用人单位招调员工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招调工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室内设计业的健康发展,鼓励员工更好地为单位服务,解决各会员单位室内设计师及相关技能人才的入户问题,现就协会会员及各会员单位员工招调入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委托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代办招调工入户手续。

 二、各会员单位及员工可登录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shenzhen.molss.gov.cn/)查询2005年深圳市关于市外招调员工文件及办理招调手续的相关政策依据。

 三、2005招调工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城镇户籍居民(全市、全省、全国统考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如系农村户口,同时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公布的《深圳市外招调员工职业目录》中对学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年龄在18-35周岁(另有规定的除外);

4、所学的专业或从事的职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5、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

7、身体健康。

8、经会员单位及协会同意;

(二)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1、持有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2、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5、在本市劳动(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

 6、具有宝安区、龙岗区户籍7年以上的居民;

 7、夫妻分居的。

三)关于职业技能鉴定
  
凡不具备免试条件者,须参加协会和鉴定所联合组织的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详情可咨询:83673805
 
四、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填写《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市外招调人员申请表》,由协会会员单位加注意见后申报至协会审核,合格者由协会统一转至鹏劳公司劳动事务代理部办理。
 
五、招调入户费用办结后缴纳1200/人。
 
六、如有不详,请来电咨询或登陆协会网站:www.A963.com
  联系人:王露小姐  联系电话:83673956   传真:83673576
  E-mail:a963@a9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018室

http://www.a963.com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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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一:        《市外招调人员申请表》  

一、本人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招调类型

 

办理方式

 

政策性安置

 

分居类别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子女数

随迁子女数

文化程度

学位

 

毕业证号

 

毕业学校

专业

 

学科

职业(工种、专业)名称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

证书发证机关或确认机关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发证机关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别

迁入宝安龙岗常住户口时间

年月

调出单位

 

调入单位名称

工作岗位和职务

 

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时间

年月

累计办理劳务工手续时间

年月

是否200万以上的投资者

 

是否200万以上企业法人

 

二、配偶情况

配偶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号

 

是否现役军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文化程度

 

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级

 

职业资格等级

 

职业资格等级发证机关

 

调入深圳特区时间

年   月

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时间

年  月

累计办理劳务工时间

年    月

户籍类别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区)

工作情况

有工作

工作单位

三、子女情况

子女一姓名

性别

国籍/地区

中国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是否随迁

 

学历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区)

四、申请申报

 

  本人为___________公司员工,申请办理招调工手续。

      签字:






 

 

 

盖章(公章):

深计
圳师
市协
室会
内意
设见

 

 

 

盖章(公章):

  
 附二:《市外招调人员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说明

招调类型:招工或调工

办理方式:核准、免试、技能鉴定

分居类别:分居招工或分居调工

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异、再婚、复婚

结婚时间:以结婚证登记时间为准。

文化程度:高中、职高、中技、中专、大专、大学、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位:学士、硕士、博士

毕业学校:中学、技校、职高、中等专业学校、学院、大学

    业:高中为普高,其它均按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填报。

职业工种名称:有职业证书的按职业证书工种名称填报,没有职业证书的按相近工种名称填报。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共五级

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会计师、经济师、XX工程师或其它职称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分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

发证机关:按证书上所盖钢印或红印填报

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填报

户籍类别:非农或农业

调出单位:招工不填,调工必填。

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时间:按个人社保清单如实填报。同时注意申报单位与交保单位名称需一致。

累计办理劳动工手续时间:按个人实际保留的暂住证个数填报。

是否200万以上投资者:以工商局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200万以下不填。

是否200万以上企业法人:以工商局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200万以下不填。

配偶情况:按上述要求如实填表报。

子女情况:独生子女情况以户口本和独生子女证为准。二个以上子女以户口本和市计生办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或职称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出示市计生办证明等。

三、子女随迁

婴儿落户随父随母问题,从1998722(含当天)起实行。即1998722以后出生的婴儿,符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未入户的既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已经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现要求随父在深圳入户的,按原户口迁移审批规定办理。

其他情况仍按原户口管理规定随母入户。

16-18周岁在校中学生,需出具在校证明方可随迁。


 附表下载: 《市外招调人员申请表》 
  相关链接:   2005深圳市招调工职业技能鉴定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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