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室内设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竞赛内容:
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的《室内装饰设计员考试大纲》(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所规定的理论(应知)和实操(应会)要求为准。
三、竞赛方法:采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科目进行。
(一)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为及格。并以理论成绩排名前100名或理论成绩合格(60分)均可参加实操考试。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实操技能部分:采用笔试(手绘方案设计),按百分制,60分为合格。作品要求着重强调参赛设计师的手绘方案设计能力,以及设计的原创性、实用性和文化内涵等。
四、竞赛阶段:
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理论考试及评选(初赛),第二阶段为手绘方案设计(决赛),初赛通过者方可进行决赛。
(一)理论竞赛阶段
理论竞赛时间(初赛):2006年10月22日
考试地点:2006年10月19日查询
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10月26日。
(二)实际操作阶段(决赛)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30日。
考试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 深圳市新领域职业培训中心
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11月10日。
五、竞赛评比标准:
本次大赛理论和实操评比标准均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的《室内装饰设计考试大纲》(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所规定的技能要求为准。
六、竞赛报名时间:
2006年9月16日——2006年10月15日
七、竞赛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黑白照片两张。
八、竞赛报名方法:参赛者下载报名登记表或直接到现场咨询报名。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006室 电话:0755-83673945 83673294 李英子 魏喜全
九、其它 (1)本次竞赛由政府主办,不收取报名费用。 (2)为保证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竞赛组委会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整个过程予以监督。 (3)竞赛组委会对此次竞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主要参考书目:
|
教 材 名 称 |
编 著 |
出 版 社 |
|
室内设计原理上、下册 |
来增祥、陆震纬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室内设计制图 |
李国生、黄水生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
手绘表现技法 |
洪惠群、陈莉平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 |
郭东兴、张嘉琳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
住宅设计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相关附件:
1.2006年“设计之星”技能大赛(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员考试大纲 2.2006“设计之星”室内设计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